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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起訴《中國好聲音》侵權案 未經授權供店家播放牟利【觸法】

2025-07-17

彪網媒/台南 新聞中心

某商務會館 KTV 播放未經授權之相關歌曲牟利/(彪網媒 翻攝)

宏揚多媒體為《中國好聲音》等華語綜藝節目歌曲於台灣地區之最大 KTV 華語專屬版權權利人,依法擁有公開播送、傳輸、重製與營利授權等著作財產權。針對台南 某商務會館 KTV 播放未經授權之相關歌曲一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檢察署經重新偵查後,發現被告美華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林嘉憲犯罪事實明確,已移審智慧法院。

因此,智財檢察署依法將二案併案處理,一併移送智慧財產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完成起訴程序。相關刑責將由智慧法院依法審酌事證與行為情節予以裁定。

檢方調查發現,美華公司未經授權即重製宏揚專屬音樂內容並上架雲端點歌系統,供店家播放牟利。播放內容包含〈夜空中最亮的星〉、〈野子〉等熱門曲目,涉及未經授權公開傳輸、重製與商業使用,違反《著作權法》第92、93、87、101條。

宏揚提醒,實際播放未授權內容之使用店家,如明知內容來源未經授權,仍提供點歌服務營利,依法亦可構成《刑法》第28條之共同正犯,與提供平台者共同負刑事責任。請業者審慎確認授權來源,依法經營,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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